眼前發生的事情沒有任何意義


眼前發生的事情沒有任何意義
「他害我生氣」,有人會這麼說。
「他害我難過」,也有人會這麼說。
意思是說,因為某人講了什麼、做了什麼,才害你生氣、害你難過,所以某人應該對你負責。但是,生氣、難過的是我們自己,讓你感到生氣、難過的對方的言行舉止,只是挑起了你的情緒罷了。
也就是說,決定生氣與否的是你自己
眼前發生的事情沒有任何意義,賦予那件事情意義的是我們。
松下電器公司創辦人松下幸之助受訪時,談到自己成功的三個原因─沒有受過教育、體弱多病、貧窮。因為沒有受過教育,所以努力學習;因為體弱多病,所以不抽菸、不喝酒,注重養生;因為貧窮,所以努力工作賺錢。沒有受過教育、體弱多病、貧窮通常都被負面看待,但經營之神松下幸之助卻能做到正面看待所有負面因素,這正是他成功的原因


左右人心的不是事件,而是對事件的解釋
我就讀高中的姪子,加入了學校的橄欖球社。練球時,看見學長們將喝完水後的寶特瓶,隨手扔到地上,下次要喝時,再直接從地上撿起灌到嘴巴裡。姪子看了心想:「怎麼不擦一下,這樣不就連土也一起喝進嘴裡,好髒喔!」於是好意提醒學長,但據說學長似乎回他:「拜託,這可是大地賜予的珍貴礦物耶!」當然這是半開玩笑的。從這個例子就可以知道,不同的人會以不同的角度來看待同樣一件事
姪子覺得直接拿起沾著地上泥土的寶特瓶喝水很髒,但學長卻從感謝大地恩賜的角度來解釋。同樣一件事情,看法與思維不同,解釋便全然不同。眼前發生的事情,會根據我們對它的主觀定義而出現不同反應,像是煩躁或生氣。所以,決定生氣與否的是我們自己
每個人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經過自己的選擇,一天下來,我們甚至要做出幾百、幾千個決定。而且更重要的是,「決定的品質」會改變你「人生的品質」。年輕時我沒有領悟這個道理,只要遇到討厭的事,就氣個不停。但我從沒想過,原來生氣是「自己」決定要生氣的;每當遭遇某些事情時,是「自己」選擇要討厭那件事的。
好比說,上班遲到被主管劈頭怒罵「混蛋」。面對這種處境,我們可以選擇生氣,「不用把話說到這麼難聽吧」,或是不生氣,「我遲到被罵也是應該的」。面對他人批評,有人會感到生氣,覺得「囉嗦,真是雞婆」;但也有人會心存感謝,「多虧他替我著想,願意提醒我」。左右人心的不是事件,而是「對事件的解釋」。所以,情緒一定可以靠「個人意志」而有所改變。